问:结合海淀实际,制定《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目的?
答:目前,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进入新的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在认真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见京政办发〔2022〕30号)相关要求的同时,也亟需制定符合区情的《海淀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问:《海淀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都包括哪些重点内容?
答:《若干措施》在《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基础上,聚焦企业降成本拓市场稳生产,具体条款包括:对企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在市级贴息政策基础上配套一年期贴息1%;对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半年新增设备购置款,按档支持5万至20万元;对上半年企业出国出境拓市场,给予50%航班费用的资金支持;对2023年上半年出口额超5000万的企业国际物流费用按档给予资金支持;对区内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春节期间组织包车返岗,按50%给予资金支持;推动线上线下招聘会促用工;冬季冰雪春节送票送文化促消费;企业服务热线助力企业享受市场监管服务。
问:《海淀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对出国考察费用补贴的申请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第一,纳入2022年度海淀区总部企业名单的企业;第二,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经通过北京市商务局书面资料审核的外贸“双自主”企业。 上述两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问:外贸“双自主”企业的认定标准?
答:申请外贸“双自主”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商标;
(二)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
(三)拥有出口市场注册商标及境外市场专利;
商标及专利持有者原则上应为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
以下情形视同该企业持有商标及专利:
一是持有者为全资控股该企业的境内母公司;
二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
三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在境内独立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四)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
问:《海淀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对国际物流费用补贴的申请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第一,已经在中关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备案的外贸企业;第二,2023年上半年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两条需同时满足。
问:《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文件有效期?
答: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国家或北京市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各相关责任部门所有。
问:《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出台后的各部门下一步工作计划?
答:各责任部门将继续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申报指南,强化宣传解读,让大家知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上报政策落实进度,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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