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保障土地增值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2010年,为更好的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了预征率下限,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下限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下限为1.5%,西部地区省份下限为1%。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不同房地产项目的增值水平发生结构性分化,有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有必要对预征率下限作出调整,以便给各地科学调整预征率预留空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将预征率下限降低了0.5个百分点,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
三、《公告》发布实施后各地应如何调整预征率?
《公告》发布实施后,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由各地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当地房地产项目实际税负水平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型房地产的具体预征率。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7-859.html【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的解读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征集】关于开展“挂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并征集首批挂牌绿色通道服务企业的通知
【申报】关于申报人才引进及培训测评服务补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2023中关村国际讲堂课程安排与报名的通知
【解读】《海关总署关于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案例篇
【解读】对外投资合作情况如何?“双节”促消费有哪些举措?……商务部回应近期经贸热点
催化组合将二氧化碳转为碳纳米纤维 有助抵消强效温室气体排放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48号(科学技术类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年度《科技部门户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图说外观设计|一图概览制度新变化